为规范市本级农业项目管理,加强对市本级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扶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