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委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夏富裕,电话:81070820;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王蕾、周洪刚,电话:81303278)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调动我市卫生健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的整体技术和科研水平,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般引导项目申报范围为市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副高及以下职称卫生健康工作者,鼓励其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青年卫生健康科技人才的成长。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两新项目”)申报范围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规定的地区和人员为准,具体为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拟晋升卫生专业技术(基层)高级职称人员,鼓励其积极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项目周期为1年。

  本指南申报范围不含中医药类科技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以2021年1月1日计);政府部门公务员、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五)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

  (六)同一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七)对于已承担项目但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按相关要求办理结题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新项目。

  (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1年4月1日起计算。

  (九)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gzmed.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的权限(若已注册的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更新单位信息);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生成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账号者,可继续使用)。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属推荐单位。

  (三)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广州医科大学直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按申报限额统一推荐报送。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四)受理及形式审查。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估中心通过平台受理各推荐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项目,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初步意见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专家评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附件2)和《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附件3)进行网络评审打分,同时提出立项建议。

  (六)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进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同分项目按照建议立项专家人数由多到少排列),按照立项数量和比例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申报数量限额

  (一)一般引导项目:对市卫生健康委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各直属医院实行限项推荐申报,根据近5年立项数及结题情况确定具体限额,限项数在科教平台中设定(申报限额详见附件4)。

  (二)两新项目:限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每个区不超过8项。

  五、立项与资助安排

  (一)一般引导项目:拟定立项210项,包括立项资助120项(立项资助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排名情况,资助排名前30名的项目每项3万元,排名第31-120名的项目每项1.5万元)、立项不资助90项。

  对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按照组内评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申报的一般引导项目以及市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和检验机构申报的一般引导项目,不单独申报和评审,但对于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分别优先立项10项和5项,若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10项和5项,则由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立项。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1号)关于支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的要求,对于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儿科项目,优先立项21项,若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21项,则由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立项。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激励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78号)要求,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机构,就诊人次恢复至去年同期70%以上的二级医院,在本次项目申报评审中予以优先支持。

  项目合同总经费额应保持与项目申报总经费额相同。立项项目的立项资助金额低于申报金额的,由项目申请人自筹解决所需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

  (二)两新项目:拟定立项30项,包括立项资助10项(每项1万元)、立项不资助20项。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9月29日(星期二)下午5点正。项目必须于9月29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系统,停止受理申报。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5点正。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点正,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原广州市卫生局《关于理顺所辖医疗卫生机构科教管理工作的复函》(穗卫函〔2014〕161号),已转制成为高等医学院校(广州医科大学除外)附属医院的单位不予申报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

  (三)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估中心具体开展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等工作。

  (四)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五)立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最终以2021年市人大批准的经费预算为准。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

      3.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4.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附件1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委托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负责。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kj.gzmed.gov.cn)或登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gzmed.gov.cn)通过右方专题栏链接进入“科教业务管理系统”,然后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需注意选择正确的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人账号,由本单位的单位管理员通过系统功能(“辅助管理”->“申报人管理”)功能进行创建。项目申报人获得账号后,通过系统功能(“系统管理”->“个人设置”->“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开始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并网上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经逐级审核,通过形式审查后(项目状态为“等待接收纸质材料”)打印申报书一式一份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推荐单位。

  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书为PDF打印格式,每个页面都有水印(即项目版本号),水印中无“草稿”字样。水印的打印设置方法:在Adobe Reader软件主菜单中选择文件-打印,在“注释和表单”选项中选择“文档和标记”。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核。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汇总后报送推荐单位。

  (四)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

  推荐单位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2019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可从网络系统中导出,盖章)和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广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按申报限额统一推荐报送。不受理个人和非主管单位的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一般引导项目时需提供《项目详细报告》(可参考系统提供下载的提纲进行撰写)。

  3.所有项目均应由伦理委员会确定是否应进行伦理审查,须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提供伦理审查批件,无须进行伦理审查的亦须出具相关证明。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3.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查新报告应由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项目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当年有效。

  4.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学术职务证明和学术论文等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受理后均不予退还。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9月29日(星期二)下午5点正。项目必须于9月29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系统,停止受理申报。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5点正。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点正,逾期不予受理。

  各推荐单位报送项目书面材料时须提交《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

  四、受理地点和联系人

  广州市西华路534、536号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联系人:王蕾、周洪刚,联系电话:81303278。


  附件2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

  指标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分数

  专家评分

  基础条件

  1.科研总投入

  所在单位重视科研工作,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1%—3%

  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1%,得5分,低于1%每降低0.1%扣1分

  5

  2.设备设施

  具备开展科研项目的设施、设备等支撑条件

  具备开展科研项目的设施、设备等支撑条件,得5分

  5

  3.经费投入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

  经费预算合理,得4分;项目承担单位承诺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得1分

  5

  负责人

  和项目组学术状况

  4.职称情况

  项目负责人应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项目负责人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副高职称得2分;硕士学位得1分,博士学位得2分

  6

  5.学术水平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获得市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学术论文数符合要求得3分,每多一篇加1分,最多加3分;获得市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9

  6.学术经验

  项目负责人以往主持或开展过该领域的研究;有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熟悉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

  项目负责人以往主持或开展过该领域的研究,得2分;有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对本专业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得3分,较为熟悉得2分,不熟悉得0分

  5

  7.项目组学历、职称结构

  项目组成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能胜任该项目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应占30%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应占30%以上

  项目组成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占30%以上得2.5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项目组成员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占30%以上得2.5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

  5

  项目内容

  8.立项必要性

  立项的必要性突出,符合广州地区医疗卫生实际,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研究内容具有市内先进水平以上。

  立项的必要性与作用突出,符合广州地区医疗卫生实际,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得5分;研究内容具有市内先进水平以上,得5分

  10

  9.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研究目标合理明确,研究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合理;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研究内容目标比较明确,研究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得5分;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合理,得5分;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得5分

  15

  10.项目技术路线、指标

  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案清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拟解决关键问题可以通过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得到有效解决;技术指标明确,专业强,可操作

  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案清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得5分;拟解决关键问题可以通过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得到有效解决,得5分;技术指标明确,专业强,可操作,得5分

  15

  11.项目计划进度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得5分

  5

  12.项目预期成果

  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分析细致合理;根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评估有较大可能实现预期成果

  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分析细致合理,得7分;根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评估有较大可能实现预期成果,得8分

  15

  总分

  100

  评审结果

  建议立项    □                建议不予立项    □

  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3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评分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专家评分

  1、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

  可以解决市内(本地区)医药卫生发展关键问题,有积极作用。

  10

  2、掌握本项目发展动态和趋势

  查阅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全面掌握省内、市内开展该项目的情况。

  10

  3、项目的科学性

  技术原理清楚,性能指标可靠。

  10

  4、创新性、先进性、新颖性

  创新点明确,特色明显,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以上。

  10

  5、安全性、可靠性

  项目安全性、可靠性好,成功率较高,不存在伦理问题和其它风险。

  10

  6、项目内容与计划进度

  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能按计划完成。

  10

  7、实施条件与基础

  具备开展本项目所必备的临床和实验室设施等支撑条件,并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

  10

  8、经费预算合理,投入保证

  预算合理,拨款与自筹比例合适。

  5

  9、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学术状况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学术水平和能力,按学术水平、年龄、学历状况及项目组构成评估。

  10

  10、项目结果预测,技术前景

  有效提高医疗卫生防治技术水平,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5

  11、申报材料的系统性、完整性

  技术资料真实可靠依据充分,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10

  总分

  100

  评审结果

  建议立项 □          建议不予立项  □

  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4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序号

  单位

  限额申报数量

  备注

  1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0

  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6

  3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8

  4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6

  5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11

  6

  广州市胸科医院

  10

  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13

  8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17

  9

  广州市疾病控制中心

  25

  10

  广州血液中心

  10

  11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8

  12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4

  13

  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4

  14

  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

  4

  15

  广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4

  16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8

  17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8

  18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含荔湾医院)

  7

  19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6

  20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9

  21

  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8

  22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9

  23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10

  24

  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4

  25

  从化市卫生健康局

  5

  26

  增城市卫生健康局

  5

  27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9

  28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9

  29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12

  30

  广州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12

  3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7

  3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9

  合计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