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审批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0118-04-01-80256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塘镇石下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环城路南侧,止于环城路外延线路基段改造范围,实施改造长度约547m(含环城路改造),设计速度60km/h,拆除现状双向4车道跨涌桥一座,新建一座双向8车道跨涌桥和实施环城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石下桥拆除重建工程,按双向八车道机非共面布置。新沙大道路基段按标高实施抬高重建,按机非共面布置。环城路整体实施抬高,基本按现状断面复建,同时增设渠化岛右转专用车道、展宽进出口道。石下大道实施抬高改造,官湖河两侧堤顶防汛通道衔接,以及实施道路边界外退缩用地绿化提升改造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268.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2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05.4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9000万元)、预备费441.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剩余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征求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5〕252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关于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