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至4月29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委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穗审企报〔2025〕16号)。审计报告肯定我委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2024年度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非税收入等资金征缴、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政府采购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有关流程问题
已完成整改。改进国有企业产业帮扶梅州专项资金和外部董事经费的预算编制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化、科学化水平;研究制订支持引育创新人才资金评审工作规程,2025年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评审、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等流程完成有关工作;将1个未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制度的信息化项目调整为直接支付;制定《市国资委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审议年度培训计划,2025年外部董事培训费用已调整纳入委培训科目核算;按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信息登记管理。
二、关于非税收入等资金征缴不及时问题
已完成整改。及时将基本户和外部董事经费专户中的利息收入上缴财政,后续将按年度做好利息上缴工作。
三、关于信息化运维管理方面问题
已完成整改。组织加强对《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学习,提升信息化运维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加强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及验收管理;制定印发《广州市国资委信息系统停用管理办法》,并做好落实;研究修订完善智慧国资系统建设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系统建设使用。
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已完成整改。将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范畴,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调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五、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已完成整改。按要求正式向市财政局发函报告电脑配备情况,完成市财政局新划拨7项办公物业的资产入账及会计账入账,完成委机关全部行政资产盘点工作,后续将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