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越秀区迎春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做好广州传统迎春花市道路交通管制信息发布工作的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广州市传统迎春花市自2026年开始,由各区政府根据本区花市举办情况,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行对外发布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第六十条“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六)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第六十三条“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五)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三)《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公机构)以自己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目标任务
2026年越秀区迎春花市将于2026年2月13日(腊月廿六)上午8时30分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2时,在教育路、西湖路举办。为确保花市活动顺利举行,花市主牌楼、中心花坛、绿化小景、棚架等各项目的顺利搭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顺畅。届时需要在2月5日零时至2月17日6时,对教育路(中山五路口至惠福东路口)、西湖路(北京路口至广州起义路口)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三条内容:
第一条明确实施交通管理措施路段及时间。
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教育路和西湖路的交通管理措施,于2026年2月5日零时至2月17日6时,越秀区教育路(中山五路口至惠福东路口)、西湖路(北京路口至广州起义路口)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明确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在上述路段通行。
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起义路(中山路口至惠福路口)实施小型汽车双向行驶,其他车辆按原规定由南往北单向行驶,以配合好教育路、西湖路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实现交通疏导。
第二条明确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抢险车辆予以通行。
第三条为责任条款,明确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实施条件
一是延续多年传统。越秀西湖花市是广州迎春花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年历次越秀西湖花市都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关注和欢迎。为确保花市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花市核心区域及周边道路参照市交通管理支队往年公告,适时实施必要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符合市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和一贯做法。
二是充分征求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按程序先后征求了区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区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其中,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在区政府网站“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六、利企惠民举措
公告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依法明确临时交通管理时间、范围、措施及绕行提示等内容,有利于提前向社会进行告知和引导,争取公众理解、支持与配合,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通告主要依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5年广州迎春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规范性文件,穗公交规字〔2025〕1号,2025年1月13日发布)制定,无其他新增内容。
八、咨询方式
相关事宜可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咨询,电话:8326839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宁里46号402室(邮政编码: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