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6年1月中旬召开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的构成和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共计15人,包括消费者10名(普通居民消费者6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非居民消费者3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名。另外,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人员5名,在原定消费者不能出席时进行递补。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新闻媒体1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消费者(含替补人员)及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所缺名额按规定委托南沙区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三、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南沙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消费者、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告其姓名、性别、职业。
(三)属于南沙供水企业服务区域的用户。
(四)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工作人员、供水企业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3),报名咨询电话:020-34687166。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一)邮寄报名:请邮寄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报名登记表、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水费账单(或收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代收水费账单)复印件各1份(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注明“价格听证”)。
报名时间:12月16日至12月23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1号楼4楼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1455)。
(二)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并附身份证(或居住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及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水费账单(或收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代收水费账单)截图、扫描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价格听证”。
报名时间:12月16日至12月23日18:00(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nsdzhy_fgj@gz.gov.cn
五、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请于12月16日至12月23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在邮件主题中填注明“新闻媒体报名”。
邮箱地址:nsdzhy_fgj@gz.gov.cn
六、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步就《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见附件5)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电子邮件提出意见的,可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nsdzhy_fgj@gz.gov.cn,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反馈意见”。以邮寄方式提出意见的,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注明“反馈意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1号楼4楼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1455)。
七、其他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或无法举行,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
2.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非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
3.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登记表
4.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登记表
5.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1.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docx
2.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非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广州市南沙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