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广益街139号(139-1号)、广益街110-1号涉嫌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经前期调查及取证,初步确认广益街110-1号建筑物的建设主体为曾海峰(身份证号:440126********2414),据曾海峰反馈,广益街139号(139-1号)建筑物的建设主体为曾淦泉(身份证号:440126********2430)。为进一步核实建设情况,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现发布公告如下:
请对上述地址建筑物享有权利或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对权属有异议,或需就相关建筑物主张合法权益的,请于即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携带有关报建审批资料、权属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据材料,前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附楼三楼执法队办公室进行登记和反馈(联系电话:020-84989570)。逾期未提交或未反馈的,我局将依据现有调查材料认定建设主体,并依法按程序继续推进案件查处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