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银泉路1号401房,以张钦花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852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01892号《不动产证明》。2026年4月14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7执605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