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珠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效能,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海珠区民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助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海珠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开展时间

  时间:2026年5月至11月

  二、项目需求 

  坚持“补基础、强核心、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方向,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全面赋能区内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项目运作、财务管理、资源筹集等方面实现提升,从而更好地满足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服务的需求。

  三、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2026年度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非机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经办人)为主要培训对象,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采用面授+线上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培训,培训不少于4场次。

  (二)搭建企社对接交流平台,开展不少于5场社会组织参观交流活动,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走进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实地交流,促进社会组织与企业在资源共享、项目合作、公益帮扶等方面的深度对接,助力社会组织拓展资源渠道,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创新模式,增强社会资源链接与整合能力。

  以上活动所覆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不少于400人次。

  (三)面向区内社会组织提供档案管理咨询、实操指导等专项能力提升服务,推动提升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四、项目总价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13万元。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媒体宣传经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以及其他杂费(包括税费、管理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三)组织内部建设管理规范,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粘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联系人:肖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34173857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