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规〔2025〕3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从化区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扣押工具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扣押工具处理办法〉的通知》(从府规〔2023〕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