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函〔2025370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79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定,经核,同意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如下:

由“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1010房”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1418房自编01号单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12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