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近年来机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广州市司法局会同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修订后的《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广州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