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函〔202675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市绿地吉客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658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的规定,经核,对广州市绿地吉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去裴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由袁征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二、同意免去王耀明的总经理职务,由袁征担任总经理。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市绿地吉客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