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区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0﹞216号)要求,我区需设置86个区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并开展区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监测点的耕种记录及补助发放、监测样品采集和耕种记录收集、监测样本检测、监测数据资料分析汇总、综合论述编写年度监测报告、填报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等。我局拟委托具备资质及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2023-2024年度增城区区级耕地质量监测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主要为开展2023及2024年度区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和工作内容安排见下表: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拥有重点实验室或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拥有的主要仪器设备可满足项目分析检测需求,有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相关从业经历。
2.项目团队须有相关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具有助理以上职称。
3.项目团队须具有较强的服务响应能力,积极沟通反馈,及时完成增城区农业农村局交派的本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基本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或资格证复印件、诚信证明材料。
2.专业性要求材料:公司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对本项目工作方案安排(包括项目计划、投入人员、报告内容方向、调研方案、经费预算)等材料。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4月3日下午6点止(以收到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申报及选定方式
1.申请人请在截止报名前提供相关资质文件、项目报价依据明细表、相关业绩材料、项目工作方案安排等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或邮寄1份到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
2.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若只有一家单位申请,视该家单位综合情况进行选取。
六、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36.36万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110号,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506室。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020)-82648858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