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函〔2025322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住所和章程的批复


越秀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37号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规定,经核,同意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和章程变更如下:

一、公司住所由“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131301(仅限办公用途)”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8-266号二层东区202房”,并相应修改章程。

二、因公司股东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西基路133号”,同意相应修改章程。

三、对越商务〔2025137号文所附的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无异议;同意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废止旧章程,启用新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12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