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区司法局严格贯彻《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司法行政力量进驻综治中心的工作指引》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持续深化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和力量融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力量全面进驻综治中心。
一是规范进驻机制,强化平台建设。按照镇街“1+1”和区级“1+1+N”的配置要求,区级层面,选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区综治中心,协同区综治中心律师,由区调解中心统筹协调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镇街层面,全区16个镇(街)司法所均已完成进驻,至少配备1名调解员和1名值班律师,并在综治中心内设置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集中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业务,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是深化多元解纷,提升治理效能。依托区综治中心大平台,持续深化“警调”“访调”“诉调”等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联合公安、信访、法院等多方力量,形成强大解纷合力,对非治安案件、非诉讼案件纠纷以及其他复杂矛盾纠纷精准“把脉问诊”、靶向施策。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解纷专业队伍“禺城解纷队”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主动调解与指派调解协同发力,确保矛盾纠纷“应调尽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6年1-2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00宗,调解成功500宗,调解成功率100%。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夯实法治保障。整合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力量,提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分类流转、闭环处置”模式,为群众高效办理各类法律相关指引服务。在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中心统筹指导下,建立矛盾纠纷统一登记受理制度,对群众诉求和派单事项分类登记,落实“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闭环流程,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