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间,中国央行、外管局发布通知,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

  

  至此,此轮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的主体已由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展至企业主体。去年12月11日,中国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彼时官方表示,对于下调参数,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实现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下调,意味着未来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上限趋于下降,有助于减少跨境资金的流入。加上近日央行、外管局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综合这几项措施来看,监管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有助于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