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左传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依法向贵单位作出《退款通知书》,请贵单位退回不符合政策文件规定条件申领的就业补助资金人民币600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贵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贵单位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款通知书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