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单位: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年度和2026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我区将对辖区内准“四上”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受理达规企业入统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申报时间
(一)2025年年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2026年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三)2026年3至1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当月7日。
二、申报及核查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调查单位,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镇(街)对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样本单位进行核查。
三、需提供材料
(一)初步核查所需资料(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5.建筑业资质证(仅限建筑业)。
(二)核实后基本符合入统标准的企业,请参照附件中各行业资料提供入统申报资料(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规模(限额)标准
五、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及入库资料准备工作,对于不按相关要求填报报表和提供资料的单位,我局将按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5年11月5日